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人社局、商務局、統計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社會事業局、經濟發展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的意見》(閩政〔2019〕6號)精神,切實優化營商環境,結合年度抽查計劃,省市場監管局、人社廳、商務廳、統計局共同制定了《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企業“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對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其他市場主體及行為、產品、項目等的抽查,可參照或結合本方案的總體安排和要求同步進行。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商務廳 福建省統計局
2022年7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企業“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實施方案
為打好監管主動仗,保障2022年下半年全省企業“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落實到位,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聚焦信用監管與雙隨機抽查的統籌運用,減少對企業多頭重復檢查,減輕企業負擔,提高信用監管靶向性精準度,大力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創造的良好發展環境,有效維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二、抽查對象、平臺
結合本次跨部門聯合抽查,確保各地區全年抽查企業不少于本地區2021年底實有數的3%。由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部門組織本轄區市場監管部門結合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通過福建省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操作隨機抽取、完成抽查;人社、商務、統計部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福建)完成抽查(政務外網公用網絡區,http://59.204.14.206:8070/msip-portal/#/openLogin)。
三、抽查內容
各聯合抽查部門依據本部門監管職責、年初抽查計劃和抽查事項清單,以及隨機抽取企業的行業和經營屬性等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抽查內容事項,包括:
(一)企業公示信息。檢查企業2021年度年報公示信息、即時公示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外商投資企業信息報告真實性、準確性。
(二)開展“1+X”專項督查。對抽查對象中屬于內資企業的賓館飯店、商場超市等在2022年1月-6月期間的相關經營行為及其提供的會計憑證、財務報告以及其他會計科目資料進行檢查,依職權檢查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或黨員干部個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費、定點消費、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線索。
(三)企業許可登記事項。檢查企業的相關事項辦理許可登記及該事項是否持續合法情況進行檢查。
(四)企業經營行為等檢查。
四、時間階段安排
(一)組織部署階段(2022年7月底前)
加強溝通協調,確定參與聯合抽查部門,印發本地區聯合抽查實施方案,明確抽查范圍、對象、內容、時間安排和有關要求,對抽查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確定任務階段(2022年7月底前)
由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對照年初制定的全省“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及省級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抽查工作計劃,牽頭會同相關聯合抽查部門,結合本地區抽查計劃和監管實際制定抽取任務,組織具體實施。人社、商務、統計部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福建)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系統,開展“一站式”抽查。個別通過市級自建系統抽取待檢查企業名單的,應將待檢查企業名單和抽查結果等導入福建省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福建)。
2022年下半年,各地市應根據本地區上半年抽查情況,按本地區2021年末實有企業總數的一定比例抽查,確保本地區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可參照本方案開展實施。
(三)集中檢查階段(2022年10月15日前)
要按照《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規范》《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暫行辦法》等規定的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程序與要求,依法規范實施檢查,增強檢查實效,確保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集中檢查工作。
(四)公示結果階段(2022年10月底前)
各部門要按照檢查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示檢查結果的要求,在檢查結束后盡快綜合形成檢查結論,在2022年10月底前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公示抽查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開展部門聯合抽查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落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的實際行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落實的重要舉措,也是建設統一大市場的必然要求,對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把部門聯合抽查工作抓緊抓實抓到位。
(二)落實工作責任。要認真落實福建省“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發揮各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作用,加強對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分工,形成合力。要把綜合性聯合抽查和專項性聯合抽查緊密結合起來,統籌涵蓋《2022年福建省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及《2022年度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內容,抓好組織實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明工作紀律、群眾紀律、保密紀律,在檢查中要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廉潔自律各項要求,不得接受企業宴請,不得接受企業贈送禮金禮品,不得干預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牽頭制定抽查工作實施方案或計劃,組織協調做好抽查對象名單抽取、梳理分類、開展檢查和情況匯總報送等工作;對監管領域企業的相關許可事項和相關經營行為等進行檢查,開展“1+X”專項督查。人社部門負責對其監管領域企業的相關許可事項和經營行為等進行檢查。商務部門負責對其監管領域企業的相關許可事項和涉及外商投資企業信息報告情況進行檢查。統計部門負責對企業公示年報中統計事項進行檢查。
(三)做好溝通保障。各級各有關部門之間要暢通信息渠道,加強聯絡溝通,主動配合,密切協作。上級部門要及時掌握各地抽查工作進展情況,做好對下級對口部門的指導、督促工作,推動抽查工作深入開展。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參與聯合抽查部門要按照對口原則,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將本地區(本主管領域)開展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總結材料,分別報送省市場監管局、人社廳、商務廳、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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