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藥監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全省市場監管工作會議部署,提升市場監管科技創新水平,根據7月19日省市場監管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的《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項目管理辦法》(另行印發),現就組織做好2023年度省市場監管局科技項目申報和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支持方向
(一)科技計劃項目
重點科研項目:支持全國領先、填補省內空白、基礎研究、年度重點工作等市場監管領域重點技術研究,經過需求調研,主攻方向為融合PEM電解制氫系統及氫燃料電池電性能測試平臺研究、復雜空間多軸鍋筒焊接機械臂研制、自動化真菌毒素快速智能檢測平臺構建及應用、循環再利用聚酯纖維生產流通使用、福建省專精特新企業創新發展機制與標準化研究、電子紙產業關鍵技術專利導航等。
一般科研項目:支持市場監管領域業務相關的常規技術研究。
(二)技術裝備項目
重點支持省市場監管局直屬單位2022—2023年已獲批(或申報)籌建的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和產品質檢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能力提升項目。
二、申報基本要求
(一)根據市場監管系統科技工作實際,結合項目預算執行管理要求,科技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2年。
(二)重點科研項目和技術裝備項目資助經費按照不高于項目總投資50%的標準;一般科研項目資金采取自籌方式。受財政級次限制,省藥監局和廈門市市場監管局直屬單位申報項目資金采取自籌方式。
項目承擔單位應嚴格按照《福建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閩科規〔2022〕8號)要求,編制科技計劃項目經費預算(包括項目合作單位經費預算)。若省市場監管局實際資助經費未達到申請額度,差額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解決。
(三)項目推薦單位推薦科技計劃項目數量不超過11項(其中重點科研項目不超過1項);推薦技術裝備項目數量不超過1項。
(四)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內容應符合規定的支持方向,項目目標任務明確具體,體現項目創新性,技術指標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
技術裝備項目應結合全省經濟建設和市場監管工作實際需求,面向省市場監管局直屬單位,通過支持實驗室建設和購置先進儀器設備等方式,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五)若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報,導致形式審查不通過的項目,將不再受理該項目補充材料或其他相關項目補充申報。
三、申報推薦程序
(一)申報截止時間
項目申報截止2023年7月31日,逾期納入下年度申報。
(二)申報推薦方式
1.科技計劃項目采用網絡申報,通過“福建省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科技項目管理系統”(網址:http://220.160.53.129:8193/srp/)在線填報并生成《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項目申請書》,附件上傳科技查新報告掃描件(合成一個PDF文檔)、《自籌或配套經費證明》(附件1)蓋章掃描件,逐級審批提交至省市場監管局。請各單位按照《科技項目管理系統—用戶手冊》(附件2)使用“福建省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科技項目管理系統”。
2.技術裝備項目填報提交《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技術裝備項目申報書》(附件3)電子檔和紙質蓋章件(一式兩份)。
3.省藥監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各直屬單位應做好項目初審和推薦工作,將《2023年度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4)和《2023年度福建省市場監管局技術裝備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5)蓋章掃描件和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fjkjyrzc@qq.com。
省市場監管局科技與信息化處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黃 蓁0591-87761887,許禎祥 0591-87761889;管理系統操作技術支持:席麗文 15280501209。
附件:
1.自籌或配套經費證明
2.科技項目管理系統—用戶手冊
3.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技術裝備項目申報書
4.2023年度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
5.2023年度福建省市場監管局技術裝備項目申報匯總表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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