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藥監局,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局機關各相關處室:
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全國自建房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司)函〔2022〕41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發揮職能作用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市監注發〔2022〕65號)的部署要求,省市場監管局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配合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
1.《關于開展全國自建房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司)函〔2022〕41號)
2.《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發揮職能作用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市監注發〔2022〕65號)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2年7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配合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和省政府決策部署,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發明電〔2022〕15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落實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立足市場監管“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職責,全力配合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統籌協調,推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實。一是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專門工作機制,制定實施方案。二是對住建部門排查發現并抄告至市場監管部門的經營性自建房標準地址信息,通過“福建省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梳理出對應的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等信息推送至“福建省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加強信息共享,便于住建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接收市場主體相關信息。三是及時匯總、報送各階段工作進展情況和《復查情況統計表》。(責任單位:注冊審批處牽頭,科信處配合落實)
(二)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包括食品經營許可證在內市場監管領域各類許可證的復查工作。對住建部門排查發現并抄告至市場監管部門的經營性自建房標準地址信息,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開展復查工作。
1.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住所(經營場所)復查工作。復查市場主體登記住所(經營場所)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問題,發現住所(經營場所)與實際地址不符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責任單位:信用監管處牽頭落實)
2.指導自建房涉及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要求,復查在辦理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核過程中,是否嚴格落實“先照后證”要求,申請人在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時是否已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質;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場所是否發生變化,食品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與載明事項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許可證等行為,以及是否存在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而未取得等情況。對于發現利用自建房地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及時依法依規予以查處。(責任單位:食品流通處、食品生產處、餐飲處、特殊食品處等依職責落實,由食品流通處負責收集、匯總相關情況)
3.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其他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對自建房涉及市場監管領域的其他經營許可證,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可參照“指導自建房涉及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要求依法開展相關許可證復查工作。(責任單位:質量監督處、特種設備處、計量處、認證檢測處和省藥監局相關處室依職責落實,由省市場監管局認證檢測處、省藥監局注冊審批處分別負責收集、匯總相關情況。)
(三)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標準地址暫不登記為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將住建部門抄告至市場監管部門的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或鑒定為C、D級未經整改且未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的自建房標準地址,暫不登記為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并按照市場監管總局下一步工作部署,進一步做好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工作。(責任單位:注冊審批處牽頭,科信處配合落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市場監管局成立由分管局領導擔任組長,執法稽查局、注冊審批處、信用監管處、質量監督處、食品生產處、食品流通處、餐飲處、特殊食品處、特種設備處、計量處、認證檢測處、科信處和省藥品監管局注冊審批處等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各成員處室指定1名同志為聯絡員,負責日常工作聯系。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配合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有關工作。
(二)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與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對應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牽頭處理的,尤其是對違規加層至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食宿、培訓、教育、娛樂、醫療、宗教活動場所等經營性自建房,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可根據住建部門抄告的經營性自建房標準地址信息,通過“福建省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梳理出對應的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等信息推送至“福建省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加強信息共享,便于住建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接收市場主體相關信息,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照部門職責和《福建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開展經營許可證復查和其他相關工作,并將復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送住建部門。
(三)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任務。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統籌協調好各項工作,于2022年7月起,每月25日前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送上月工作進展情況,對排查過程中發現市場監管領域的問題,要及時督促企業整改;于2022年8月底前,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送“百日行動”評估報告。針對住建部門抄告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或鑒定為C、D級未經整改且未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的經營性自建房,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加快復查進度;復查工作按照當地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推進情況科學合理安排,也可視情結合日常監督檢查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開展復查,于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涉及的經營證照復查工作。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省市場監管局注冊審批處 江青龍 0591-63097600
省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處 洪樹益 0591-63097623
省市場監管局食品流通處 黃 芳 0591-87580626
省市場監管局認證檢測處 林 潔 0591-87530956
省藥監局注冊審批處 鄭晨暉 0591-86292861
附件:
1.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成員名單
2.復查情況統計表
附件1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成員名單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負責指導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名單如下:
組長:張元榕 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成員:李 升 省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局局長
林 東 省市場監管局注冊審批處處長
李朝陽 省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處處長
黃惠火福 省市場監管局質量監督處處長
潘亞生 省市場監管局食品生產處處長
陳圣楊 省市場監管局食品流通處處長
吳燕榕 省市場監管局餐飲處處長
王肅健 省市場監管局特殊食品處處長
闕 華 省市場監管局特種設備處處長
張家勇 省市場監管局計量處處長
張國德 省市場監管局認證檢測處處長
吳君國 省市場監管局科信處處長
李錦華 省藥品監管局注冊審批處處長
下設5個工作小組,由省市場監管局注冊審批處、信用監管處、食品流通處、認證檢測處和省藥監局注冊審批處分別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包括食品經營許可證在內市場監管領域各類許可證的復查工作。各成員處室聯絡員為:陳翰、洪樹益、江青龍、程飛、王娟、黃芳、蔡敏、江天寶、鄭志良、周溢、林潔、楊杰、鄭晨暉。
附件2
復查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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