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省計量院:
現將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民生計量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市監計量發〔2022〕2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貫徹意見,請一并認真落實。
一、充分認識加強民生計量工作的重要意義
民生計量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公平的基礎,與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國務院印發的《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發〔2021〕37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突出計量惠民的基礎作用,嚴格監管,用情服務,全面提升民生計量總體水平。
二、加強民生計量服務能力保障
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民生需求,進一步加強支撐公平貿易、安全防護、環境保護、生命健康、鄉村振興等涉及民生領域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與管理。按照《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1-2023年全省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指導意見》(閩市監計量〔2021〕22號)和《強制檢定項目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目錄》要求,推進完成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任務,更好的滿足當地強制檢定能力需要和夯實高品質生活的計量基礎。
三、建立民生計量長效監管機制
推動《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落實落細,加強計量器具使用單位摸排,掌握強檢計量器具底數和分布使用情況,督促落實強檢計量器具備案制度,指導建立健全計量管理制度,進一步夯實監管基礎。加強數據統計分析,對轄區計量器具受檢率、檢定合格率、計量技術機構檢定能力覆蓋率等,認真研究分析,提出對策措施。強化情況通報,對落實強制檢定工作和執行民用“三表”首次檢定、到期輪換制度等情況要通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積極爭取當地黨委和政府對法制計量和民生計量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對使用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單位或個人,加強行政指導,督促及時檢定或校準,確保計量器具量值準確可靠。推進型式批準監管,按照《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加強計量器具生產、銷售環節監督檢查,強化源頭監管,確保計量器具產品質量。強化鄉村民生計量保障,加大涉農物質的計量監管力度和保障力度,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工作督導,傳導壓力,壓緊壓實責任。
四、創新智慧計量監管模式
探索建立新型計量監管模式和制度,加強計量監管信息化建設,強化數據分析與應用,推動監管重點從管器具向管數據、管行為、管結果的全鏈條計量監管方式轉變。充分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通過器具智能化、數據系統化,積極打造新型智慧計量體系。
五、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
完善誠信計量體系,建立以經營者自我承諾為主、政府部門推動為輔、社會各界監督為補充的誠信計量管理模式。在商業、服務業等領域全面開展誠信計量行動,強化市場經營主體責任,推行經營者誠信計量自我承諾。開展誠信計量示范活動,增強示范效應,推動商業、服務業誠信意識提高,促進市場計量環境提升。實施計量信用監管,強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促進市場主體信用自律。
六、開展民生計量宣傳教育活動
充分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5·20”世界計量日、質量月等時間節點,圍繞民生計量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計量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新聞報道,播放公益廣告,通過強化正面引導,曝光負面信息,營造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圍。以“你送我檢”、計量知識競答、計量服務進社區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宣傳民生計量工作的活動成效,增強經營者誠實守信的自覺性和責任感,積極營造計量共治的良好氛圍。
附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民生計量工作的指導意見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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