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紀委監委辦公廳《關于“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方案》(閩紀辦〔2021〕9號)要求,為落實“整治臟亂差店家入駐外賣平臺問題,強化外賣商家審核監管”點題整治,我局制定了《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見附件),現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為扎實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緊密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和“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要求,進一步規范我省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為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保駕護航,根據省紀委監委辦公廳《關于“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方案》(閩紀辦〔2021〕9號)要求,依據《食品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和市場監管總局《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原則,督促指導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含分支機構、代理商、合作商,下同)和通過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餐飲服務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無實體店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從源頭上治理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場所臟亂差問題。
二、整治重點
(一)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重點檢查整治內容
1.是否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嚴格審查,發現無證、套證或使用假證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行為后是否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2.是否登記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信息。
3.是否公示并及時更新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和名稱、地址信息。
4.是否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
5.是否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
6.是否建立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對涉及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及時進行處理。
7.是否建立并執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制度,并在網絡平臺上公開相關制度。
實施主體:各級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監管機構牽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機構配合。
(二)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重點檢查整治內容
1.是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市場監管總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相關要求,加強原料采購、設施設備、從業人員、環境衛生、清洗消毒等管理,避免經營場所產生臟亂差現象。
2.是否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
3.是否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區內加工食品,并規范加工制作過程,是否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
4.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是否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保持一致。
5.是否使用無毒、清潔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并對餐飲食品進行包裝。
6.對配送有保鮮、保溫、冷藏或者冷凍等特殊要求食品的,是否采取能保證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7.是否在網上公示涉網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料名稱。
實施主體:各級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牽頭,網絡交易監管機構配合。
三、時間和步驟
(一)調查摸底和自查階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通過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數據信息和現場排查相結合、網絡在線與線下實體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內主要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和網上點擊率高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網紅店)等進行調查摸底,明確重點監管對象和區域。約談并督促主要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嚴格對照《電子商務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辦法》開展自查,發現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無證、套證或使用假證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等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制止并報告市場監管部門。督促并指導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辦法》等要求,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以及廚房、就餐區和衛生間清潔等制度,自覺整治經營場所臟亂差現象。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在前期摸排的基礎上,對照整治目標和重點整治內容,針對轄區內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地開展覆蓋線上線下的監督檢查。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線上線下檢查與無證餐飲綜合治理有機結合,以學校和居民小區周邊、旅游景區、城鄉結合部等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區域為重點區域,嚴禁取得小餐飲登記證的經營者從事網絡訂餐經營,及時規范、查處無證餐飲服務提供者,著力消除線上無證和經營場所臟亂差的源頭。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和宣傳力度,嚴厲依法查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場所臟亂差等違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曝光典型案例,擴大震懾效應,務求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三)鞏固提升階段(9月1日至9月15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梳理、匯總、統計專項整治開展以來接到投訴舉報、開展監督檢查及案件查辦數據,全面總結分析整治情況,提煉在本轄區開展專項整治過程中好的措施、做法與經驗。同時要以問題為導向,注重結合監管實際,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改進措施,研究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做好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認真研判、把握特點和規律,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將專項整治行動與日常監管工作有機結合,明確各階段分工和責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各地各級在開展整治工作中如遇到重大情況要隨時逐級上報。
(二)強化監管,嚴厲查處。采取線上監測、線下檢查和重點核查等方式,結合日常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線索,深入排查整治重點事項。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把關不嚴、不履行平臺責任義務,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場所臟亂差等問題,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社會共治,形成合力。強化與公安機關、通信管理等部門的配合協作,加強數據信息交換共享,形成監管合力。暢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渠道,強化數據交換機制,加強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溝通聯系和行政指導,探索社會共治新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現“互聯網+明廚亮灶”。
(四)大力宣傳,正面引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充分運用宣傳提示單、廣播、報刊、電視新聞、官方網站、公眾號等形式加強對《食品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要著重加強正面輿論引導,結合專項整治實踐,借鑒、探索行業質量水平提升的管理新模式,大力宣傳專項整治過程中涌現出來的好做法、好經驗,進一步提升經營主體誠信守法意識和公眾食品安全風險防范意識,積極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五)匯總信息,按時上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網絡交易監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等相關業務條線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在工作中要注重收集整理有關工作情況和數據,總結經驗,歸集案例,對突發情況、重大事件及處理方法,要及時報送信息,注意保存工作音視頻、圖片、文字材料,并對工作中發現的有關問題線索的來源、登記時間、內容概況、承辦單位、處置結果等情況建立臺賬,做好跟蹤落實。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請于7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階段性總結、痛點難點、取得成效和問題線索臺賬通過OA報送給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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