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六次、七次全會精神,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要求,深入實施省委、省政府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更好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經濟健康發展,2月7日,省市場監管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一、背景依據
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兩個毫不動搖”的具體舉措,是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有力支撐和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2022年11月1日施行的《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制定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具體辦法。當前,我省個體工商戶仍面臨生產經營成本增加、發展信心不足、融資條件要求高等諸多問題,需出臺具有針對性、專門性的幫扶措施,幫助解決實際困難,促進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
制定依據包括:《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關于開展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提升發展質量的指導意見》《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福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落實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福建省市場監管領域行政執法裁量四張清單(修訂)>的通知》《關于支持“個轉企”工作的指導意見》《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實施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兩張清單”制度的通知》等。
二、制定過程及特色亮點
為做好《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起草工作,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省個私協會先后走訪了福州、廈門、泉州、龍巖、平潭等地,與當地市場監管局、個私協會以及不同行業的個體工商戶代表進行交流座談,深入了解各地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困難。針對個體工商戶在調研座談中提出的問題,省市場監管局牽頭會同省司法廳、福建金融監管局等部門針對性提出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服務、減免銀行手續費、定制“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專屬貸款等相關措施。
三、范圍期限
適用范圍:全省個體工商戶
適用期限:三年,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施行。
四、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從登記便利化、金融支持、權益保護、發展環境、組織保障等5個方面制定了13條具體措施,旨在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
一是提升登記便利化水平。推動個體工商戶設立、備案等事項“網上辦”“掌上辦”。允許通過直接變更登記的方式辦理經營者變更和跨區域遷移登記,幫助個體工商戶保留字號和商譽等無形資產。
二是優化創新金融服務模式。鼓勵金融機構研發“名特優新貸”等專屬金融服務產品,擴大信用貸款額度,加強首貸戶支持;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推廣力度。鼓勵商業銀行為個體工商戶開戶手續費、對公跨行轉賬匯款實行優惠。
三是加強培育幫扶和權益保障。根據行業類型、經營特點和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等,對“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實行差異化、針對性幫扶政策措施。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免費專家咨詢和幫扶服務,依法加強個體工商戶字號、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權益保護力度。積極培樹和大力宣傳“黨建強、發展強”的先進典型,激勵個體工商戶創新發展。
四是營造更好更優的發展環境。推進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實現個體工商戶補報年報信用修復“免申即享”。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違法違規個體工商戶既開處罰清單,又開服務清單。對輕微違法行為,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依法免予處罰或者從輕、減輕處罰。定期為軍創經營主體提供“一對一”咨詢指導,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公證、調解、仲裁等法律服務,指導個體工商戶化解合同履約、勞動用工等糾紛。
五是持續完善組織機制保障。充分發揮省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開展個體工商戶發展情況監測調研,強化政策歸集發布。依托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形成支持、鼓勵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工作合力,積極為個體工商戶辦實事、解難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處室:省市場監管局注冊審批處
聯系電話:0591-6309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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